欧盟委员会邀请提供金融教育的组织参与制定有关透明度、信息准确性和利益冲突管理的共同规则。与此同时,参与节省、投资和金融风险项目的管理机构、组织和个人可以提交已有的倡议,这些倡议已产生成果并可能在其他成员国进行调整。
简而言之,委员会将成立一个工作组,邀请私营和非营利组织的代表,为适用于金融教育项目的自愿欧洲规范做准备。该规范旨在确保项目透明地展示目标,提供准确和公正的信息,并包括限制利益冲突的措施。感兴趣的组织可以在2026年9月16日之前注册参与有关规范的讨论。选定的参与者将参加多次准备会议。个人和组织可以在2026年10月30日之前提交关于投资、储蓄和理解金融风险的现有项目示例。委员会预计该规范将在2027年第一季度通过。该文件将是自愿的,不会对金融教育提供者施加法律义务。
首个倡议涉及公民如何管理和维护储蓄、评估投资机会以及理解与金融产品相关的风险的项目。委员会正在寻找已经运作的项目,这些项目可以展示哪些方法、资源或组织形式有助于取得良好成果。
来自欧盟的个人和组织,包括公共管理、教育机构、消费者组织、专业协会和私营实体均可参与。该倡议并不是一个有奖竞赛,也不是一个新的融资计划。目的是收集和比较现有经验。
提案必须涉及投资、储蓄或理解金融风险,并在2026年10月30日之前提交。委员会将根据参与表格中包含的三个标准进行分析,以识别共同要素和促成项目成功的因素。
结果将汇总成一份综合报告。该报告将提供给成员国,成员国将选择被认为对2026年底在零售金融服务政府专家组的金融教育子组讨论最有帮助的做法。
选择一个项目进行报告并不意味着该项目将自动成为一个欧洲项目,或成员国将被迫采纳。该报告将用于经验交流和识别可以根据国家教育、机构和金融系统进行调整的解决方案。
第二个倡议旨在为促进金融教育的私营和非营利组织制定一项欧洲行为规范。委员会正在寻找参与者参加一个圆桌会议,以帮助定义文件的内容。
该规范将确立关于项目目标展示、提供信息的准确性以及教育与商业推广分离的原则。项目必须包括减少供应商、资助者或商业伙伴的利益影响教育内容的措施。
这些保障措施与由银行、投资公司、保险公司、金融平台和其他可能在参与者决策中有商业利益的实体组织或资助的项目相关。参与此类组织并不被排除,但目标、资金来源和潜在的利益冲突应透明呈现。
在项目中提供的内容必须准确和公正。该规范并不旨在规定参与者必须购买哪些产品或遵循何种金融策略,其最终形式将取决于与选定组织的讨论。
圆桌会议的注册将开放至2026年9月16日。委员会将选择参与者,邀请他们参加一系列专门为起草规范而设的会议。该文件计划在2027年第一季度通过。
自愿性意味着组织的加入不会通过立法强制执行。提供的信息并未说明是否会有签署者的公共登记、遵守原则的验证机制或对加入后不遵守的组织的后果。这些要素将在制定过程中确定。
这两个倡议通过两种不同的工具实施欧盟金融教育战略。第一个旨在识别可以作为模型的项目,第二个关注非公共部门参与者开展的项目的质量和透明度。
欧盟金融教育战略旨在帮助公民做出更明智的个人预算、储蓄、借贷、保险和投资决策。其实施主要依赖于与成员国和提供信息和教育项目的组织的合作。
金融教育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国家责任,这两个倡议并不创建强制性的学校课程,也不协调成员国的项目。委员会努力促进实践交流,并为私营和非营利提供者建立自愿标准。
欧洲规范不会取代关于消费者信息、金融产品广告、投资咨询或投资者保护的规定。教育材料可以解释某种产品的运作方式,而个性化的购买或出售特定产品的建议可能会受到不同规则的约束。
简而言之,委员会将成立一个工作组,邀请私营和非营利组织的代表,为适用于金融教育项目的自愿欧洲规范做准备。该规范旨在确保项目透明地展示目标,提供准确和公正的信息,并包括限制利益冲突的措施。感兴趣的组织可以在2026年9月16日之前注册参与有关规范的讨论。选定的参与者将参加多次准备会议。个人和组织可以在2026年10月30日之前提交关于投资、储蓄和理解金融风险的现有项目示例。委员会预计该规范将在2027年第一季度通过。该文件将是自愿的,不会对金融教育提供者施加法律义务。
首个倡议涉及公民如何管理和维护储蓄、评估投资机会以及理解与金融产品相关的风险的项目。委员会正在寻找已经运作的项目,这些项目可以展示哪些方法、资源或组织形式有助于取得良好成果。
来自欧盟的个人和组织,包括公共管理、教育机构、消费者组织、专业协会和私营实体均可参与。该倡议并不是一个有奖竞赛,也不是一个新的融资计划。目的是收集和比较现有经验。
提案必须涉及投资、储蓄或理解金融风险,并在2026年10月30日之前提交。委员会将根据参与表格中包含的三个标准进行分析,以识别共同要素和促成项目成功的因素。
结果将汇总成一份综合报告。该报告将提供给成员国,成员国将选择被认为对2026年底在零售金融服务政府专家组的金融教育子组讨论最有帮助的做法。
选择一个项目进行报告并不意味着该项目将自动成为一个欧洲项目,或成员国将被迫采纳。该报告将用于经验交流和识别可以根据国家教育、机构和金融系统进行调整的解决方案。
第二个倡议旨在为促进金融教育的私营和非营利组织制定一项欧洲行为规范。委员会正在寻找参与者参加一个圆桌会议,以帮助定义文件的内容。
该规范将确立关于项目目标展示、提供信息的准确性以及教育与商业推广分离的原则。项目必须包括减少供应商、资助者或商业伙伴的利益影响教育内容的措施。
这些保障措施与由银行、投资公司、保险公司、金融平台和其他可能在参与者决策中有商业利益的实体组织或资助的项目相关。参与此类组织并不被排除,但目标、资金来源和潜在的利益冲突应透明呈现。
在项目中提供的内容必须准确和公正。该规范并不旨在规定参与者必须购买哪些产品或遵循何种金融策略,其最终形式将取决于与选定组织的讨论。
圆桌会议的注册将开放至2026年9月16日。委员会将选择参与者,邀请他们参加一系列专门为起草规范而设的会议。该文件计划在2027年第一季度通过。
自愿性意味着组织的加入不会通过立法强制执行。提供的信息并未说明是否会有签署者的公共登记、遵守原则的验证机制或对加入后不遵守的组织的后果。这些要素将在制定过程中确定。
这两个倡议通过两种不同的工具实施欧盟金融教育战略。第一个旨在识别可以作为模型的项目,第二个关注非公共部门参与者开展的项目的质量和透明度。
欧盟金融教育战略旨在帮助公民做出更明智的个人预算、储蓄、借贷、保险和投资决策。其实施主要依赖于与成员国和提供信息和教育项目的组织的合作。
金融教育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国家责任,这两个倡议并不创建强制性的学校课程,也不协调成员国的项目。委员会努力促进实践交流,并为私营和非营利提供者建立自愿标准。
欧洲规范不会取代关于消费者信息、金融产品广告、投资咨询或投资者保护的规定。教育材料可以解释某种产品的运作方式,而个性化的购买或出售特定产品的建议可能会受到不同规则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