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委员会已就2026年8月2日起适用的人工智能法案透明度义务指导方针草案开启咨询。 简而言之 欧洲委员会要求在2026年6月3日之前对人工智能使用透明度指导方针草案提出意见。
自2026年8月2日起,欧盟内的个人在与人工智能系统互动时必须被告知。
人工智能提供者必须以可自动读取的格式标记生成或人工处理的内容。
实施者必须告知那些接触深度伪造、由人工智能生成的公共利益主题出版物、情感识别或生物识别分类的人。
预计在2026年6月发布的良好实践守则将补充指导方针,并可自愿用于证明合规性。 欧洲委员会已发布关于人工智能法案规定的透明度义务的指导方针草案,并在文件通过之前与利益相关者展开咨询。 这些义务将于2026年8月2日起生效。其目的是让欧盟内的个人在与人工智能系统互动或接触某些由人工智能生成或处理的内容时得到通知。 根据人工智能法案,人工智能系统的提供者必须在个人与人工智能系统互动时告知他们。他们还必须添加可自动读取的标记,以便检测由人工智能生成或处理的内容。 这些义务不仅针对人工智能系统的提供者。实施者,即在具体环境中使用或启用此类系统的参与者,必须在个人接触深度伪造、由人工智能生成的公共利益主题出版物、情感识别系统或生物识别分类系统时告知他们。 指导方针草案考虑了在先前咨询中收到的意见,并旨在澄清义务的适用范围。该文件旨在帮助提供者和实施者理解透明度要求应如何适用。 委员会邀请人工智能系统的提供者和开发者、公司、公共当局、学术界、研究机构和公民在2026年6月3日之前提交意见。 指导方针将由独立专家制定的良好实践守则补充。守则的最终版本预计在2026年6月发布,并将是自愿的。委员会将其视为一个工具,可以帮助相关参与者证明遵守义务。 欧盟人工智能法案为在欧盟内开发和使用人工智能系统引入了监管框架。透明度义务是该框架的一部分,旨在减少个人在与人工智能系统或合成内容互动时未被告知的风险。 这些规则的实施与数字平台、人工智能系统开发者、使用聊天机器人或内容生成工具的公司、公共当局及其他将人工智能整合到服务、沟通或决策过程中的参与者相关。 委员会的公开咨询并不修改人工智能法案,而是为2026年8月生效的义务的实施准备指导方针。关键是规则必须对市场足够清晰,并且足够有效地保护接触人工智能系统或人工生成内容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