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Meta、Microsoft 和 TikTok 在将《反虚假信息行为准则》纳入《数字服务法》后,发布了第二套报告。在新框架下完成第一整年的报告后,欧盟委员会表示,将与所有签署该准则的超大型平台和搜索引擎展开对话,以审查其承诺水平以及这些承诺的实施方式。
欧盟委员会将在发布新一套报告后,与参与《反虚假信息行为准则》的大型在线平台和搜索引擎展开对话。这套报告涵盖该准则被纳入《数字服务法》(DSA)框架以来的首个监测年度,并补充了第一年的监测情况。Google、Meta、Microsoft 和 TikTok 等提供商提交的报告涵盖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说明了针对虚假信息风险采取的措施,包括在乌克兰战争背景下以及保护选举完整性方面的措施。
简而言之
1.签署方平台发布了自《反虚假信息准则》成为 DSA 框架下行为准则以来的第二套报告。
2.当前报告涵盖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包括有关政策、工具、合作伙伴关系、危机和选举完整性的数据。
3.在积累完整一年的报告后,欧盟委员会将与所有签署该准则的超大型平台和搜索引擎展开对话。
4.对话将审查每项服务所作承诺的水平,以及这些承诺的实际执行情况。
5.开启这些对话并不自动意味着启动 DSA 调查或认定存在违规行为。
重要变化并不在于新报告本身的发布。多年来,平台一直在《反虚假信息准则》框架下定期提交报告。新之处在于,这些承诺自2025年7月1日起所具有的地位,因为在这一天,该准则被正式纳入《数字服务法》的架构。从那时起,在欧盟委员会分析某个超大型平台如何管理 DSA 所规定的系统性风险时,遵守根据该准则作出的承诺可以作为重要参考。
该准则仍然建立在签署方自愿作出的承诺之上,公司没有义务采纳每一项可用措施。然而,一旦某个超大型平台选择了某些承诺并声明将予以实施,其承诺与实际行动之间的差异就会对评估其合规性具有重要意义。这正是欧盟委员会目前希望分别与每家大型参与服务商讨论其承诺程度和具体实施情况的原因之一。
半年度报告为这项分析提供了基础材料。报告包括平台制定的政策和工具、与事实核查机构及其他组织的合作、限制与虚假信息相关经济激励的措施,以及针对高风险时期的干预措施。当前一轮报告还包含有关正在持续的危机的专门章节,尤其是乌克兰战争,以及有关选举进程完整性的行动。
欧盟委员会并未通过发布报告声称所有这些措施都已足够。报告大多由签署方自行提供,必须与主管机构对其有效性的评估区分开来。将该准则纳入 DSA,正是增加了一个额外的核查层级:对承诺的遵守情况须接受年度独立审计,而相关表现也可以结合有关评估和降低系统性风险的义务进行审查。
对于超大型平台和超大型搜索引擎而言,这种与 DSA 的联系至关重要。根据欧盟境内每月至少达到4500万活跃用户这一门槛界定的此类服务,必须识别并降低其运营所产生的系统性风险。这些风险可能包括对公民话语、选举进程、公共安全以及受该法规保护的其他利益产生的影响。
该准则试图将这些一般性义务转化为针对虚假信息问题的更具体承诺。其涵盖的领域包括取消从虚假信息中获得经济利益的内容和行为者的货币化、政治广告透明度、研究人员获取信息、事实核查、用户工具以及选举期间的合作。
这一架构也解释了为什么欧盟委员会宣布的对话不应与 DSA 的正式执法程序混为一谈。对话可以确定承诺不足的领域、平台未参与某些措施的情况,或需要改进实施的方面。然而,正式调查涉及不同的法律阶段,欧盟委员会必须对此作出相应公告。
在该准则以新形式运行的最初六个月后,平台于3月就2025年7月至12月期间提交了报告。如今发布的2026年上半年数据,首次在 DSA 制度下补齐了连续两个六个月的报告期。欧盟委员会明确表示,这一整年的信息使其能够开始就每个签署方 VLOP 或 VLOSE 的承诺程度展开对话。
各项服务之间的差异可能具有重要意义。该准则并不假设 Facebook、Instagram、YouTube、Google Search、TikTok、Bing 或 LinkedIn 的运作方式完全相同,也不认为它们让用户暴露于相同的信息传播机制之下。搜索引擎、视频平台和社交网络具有不同的架构,因此降低风险的适当措施也可能相应不同。
评估关注的不仅是是否存在书面规则。某项服务可能拥有针对特定协调行为的政策,或与事实核查机构达成协议,但监管层面要问的是,这项措施在平台规模下、以多种语言以及在所有相关成员国是否都能有效运行。正是声明的政策、实际实施和最终结果之间的距离,构成了报告制度试图使之更加清晰的问题之一。
语言层面对于欧盟十分重要。为大型市场或英语内容制定的措施,并不会自动在那些可用于内容审核、事实核查或研究的资源较少的语言中产生相同结果。因此,该准则纳入了相关指标和报告机制,试图支持在成员国层面的评估,而不仅仅是针对整个联盟进行汇总评估。
保护选举仍然是该体系中最敏感的组成部分之一。该准则规定,平台、民间社会和事实核查机构应在选举期间开展合作,并包含快速响应机制。当前报告说明了平台在这一领域采取的措施,但不能自动将这些措施的存在解读为对所有选举风险均已被中和的独立确认。
同样的原则也适用于乌克兰战争。平台说明了在危机背景下采取的行动,但欧盟委员会不会仅凭发布这些自我报告,就将其转化为自身关于措施有效性的结论。下一阶段正是评估承诺、实施、报告数据与 DSA 更广泛要求之间的差异。
因此,该准则已从一种主要以自愿合作为基础的机制,转变为欧洲平台监管体系的一部分。加入该准则仍然意味着企业作出承诺,但这些承诺如今运行在一套法律之内,该法律允许欧盟委员会要求进行风险评估、核查缓解措施,并在与该准则分开的情况下,在怀疑违反《数字服务法》时启动程序。
下一阶段宣布的对话将展示这种转变在实践中究竟有多大影响。在新制度下完成两个学期的报告后,讨论不再只是关于平台声称自己为打击虚假信息采取了什么行动。欧盟委员会开始审查每项服务作出了哪些承诺、这些承诺如何实施,以及平台之间的差异是否留下了覆盖不足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