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执行委员会启动深入调查,以确定仲裁法庭命令的赔偿是否违反国家援助和欧洲法治的规定。
布鲁塞尔,2026年1月23日 – 欧洲委员会启动了一项深入调查,以评估一项要求保加利亚向ACF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支付超过6100万欧元的仲裁裁决是否构成非法国家援助。该调查突显了国际仲裁法庭与欧盟法律秩序在处理欧盟内部投资争端时的持续法律冲突。
简而言之
委员会正在审查一项针对保加利亚的6104万欧元的仲裁裁决,裁决支持总部位于马耳他的ACF可再生能源公司。
该决定基于能源宪章条约(TCE),但欧盟委员会认为,欧盟内部的仲裁条款根据欧洲法律是无效的。
委员会的初步意见是,赔偿金的支付将构成不兼容的国家援助,给予ACF不公平的优势。
该案件始于2011年,当时保加利亚建立了一项支持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计划。ACF是一家在马耳他成立的公司,于2012年在保加利亚投资了一座光伏太阳能电站。然而,由于保加利亚在2013年至2015年间进行的立法修改改变了支持计划,ACF启动了仲裁程序,声称遭受了财务损失。
在2024年1月,仲裁法庭裁定保加利亚违反了能源宪章条约(TCE),并命令保加利亚向ACF支付6104万欧元及利息。保加利亚已就该裁决通知委员会,但尚未进行支付。
委员会的初步评估认为,该仲裁裁决构成《欧盟运作条约》(TFUE)第107条第1款所定义的国家援助,并与内部市场不兼容。执行委员会认为,争议严格是一个“欧盟内部”的问题——在一个欧盟成员国与另一个成员国的投资者之间。引用欧盟法院(CJUE)关于Achmea和Komstroy的判决,委员会认为TCE中的仲裁条款不适用于欧盟内部的争端,因为这会削弱欧洲法院的管辖权。因此,任何基于此类裁决的支付将被视为违反欧盟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