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尼亚没有采取新的措施来调查和起诉司法系统内部发生的腐败行为,尽管一些重要案件仍在被关闭或因时效而被撤销。欧洲委员会要求当局纠正遗留的缺陷,并确保法官和系统内的其他人员在存在犯罪嫌疑时能够有效地接受调查。
简而言之
委员会发现,罗马尼亚在小型和高级腐败案件的刑事起诉活动保持不变,与前一年相比没有普遍恶化。
下级法院继续关闭案件并撤销判决,包括在高级腐败案件中,依据最高法院关于时效的裁决。
未结案件的数量显著减少,但这一减少并不意味着所有案件都通过确定责任得以解决。一部分案件因法律时效的到期而终止,无法再追究刑事责任。
委员会表示,罗马尼亚没有采取额外措施来调查和起诉在司法系统内发生的犯罪,包括腐败行为。
欧洲的建议关注机构调查此类案件的实际能力,而不仅仅是法律中存在的犯罪和程序。
委员会的评估将反腐斗争的总体结果与司法系统内部发生的犯罪问题区分开来。罗马尼亚在小型和高级腐败案件的刑事起诉方面保持了其记录,但未能解决可能妨碍对法官或其他在司法结构中工作的人员进行调查的缺陷。
报告并未声称反腐检察院的活动已停止,也没有说所有重要案件都已丢失。它表明总体结果与前一年相比仍然可比,而委员会已指出的一个独特问题并未得到当局的新回应。
建议涉及广义上的司法系统犯罪。这些可能涉及法官、检察官、辅助人员或其他利用其职位获取利益、影响程序、妨碍证据或非法干预案件的人。
调查此类行为比普通腐败案件更为敏感,因为被怀疑的人熟悉司法程序,可能接触到机密信息,并在必须与调查人员合作的机构工作。因此,检察官的独立性、证据的保护、避免利益冲突以及明确的权限是调查可信度的关键。
委员会表示,尚未采取措施解决遗留的缺陷,并建议罗马尼亚确保对在司法系统内发生的犯罪进行有效的调查和起诉,特别是针对腐败。文件并未要求建立特定的部门,也未强加单一的机构结构,留给当局选择模型。
问题与关于刑事责任时效的决定的影响重叠。下级法院继续关闭案件并撤销判决,依据最高法院关于时效的裁决,确定了时效的适用方式。
时效规定了国家可以追究某人刑事责任的期限。到期后,案件无法继续,直到对有罪的裁决,即使调查持续了多年,案件已在法庭上。
因时效而关闭并不等同于基于行为不存在或被告未实施该行为的无罪判决。法院停止审理案件是因为可以确定责任的时间已过,而不再必要地对指控的实质作出最终裁决。
报告表明,影响也在高级腐败案件中显现。一些判决被撤销,其他案件被关闭,这影响了对被指控者的制裁以及在此依赖于刑事诉讼结果的损害赔偿。
未结案件数量的显著减少必须在此背景下进行解读。库存的减少可能源于通过判决或无罪释放解决案件,但也可能因时效的到期而终止。报告在发布的摘要中未提供这些类别之间的细分。
延误可能发生在调查阶段、初审法庭、实质审理或上诉阶段。复杂案件需要分析资金流动、专家意见、监听、国际合作和听取大量人员的证词,而每个阶段都消耗了在时效到期前可用的时间。
立法和判例法关于中断时效的连续修改增加了额外的困难。法院被迫确定在不同时间段内适用哪些规则,以及哪种变体对被审判者更有利。
委员会的报告并未重新分析罗马尼亚法院裁决的合法性,也未要求法官忽视关于时效的规则。提出的问题是系统是否能够在允许作出最终裁决的时间范围内调查和审理案件。
委员会在其反腐评估中关注的不仅是已开启调查的数量,还有案件的完整进程。一个稳健的记录需要调查、提起公诉和最终裁决,包括涉及重要职务人员的案件。
大量已开启的案件并不能弥补案件在经过多年程序后关闭而没有对指控作出裁决的情况。同时,判决的数量也不能孤立地分析,而不考虑审理的持续时间、证据的质量和被告的权利的遵守。
罗马尼亚正在为2026-2030年期间准备一项新的国家反腐败战略,待前一战略评估完成后。报告未在摘要中呈现新文件的内容,也未列出将如何处理司法系统腐败的具体措施。
关于公职人员在公共和私营部门之间转移的规则以及禁止接受礼物的政府道德规范已单独通过。这些措施涉及行政的完整性和防止利益冲突,但并未直接解决在法庭或检察院内调查犯罪的能力。
委员会要求采取针对调查运作的干预。这可能涉及关于检察院的权限、避免利益冲突、获取文件、保护举报人以及管理涉及法官的案件的检察官的资源的规则。
报告并未确定整个罗马尼亚司法系统受到腐败的影响,也未提供对现象规模的估计。更准确的发现是:先前的建议未获得新措施,当局必须确保能够有效调查和起诉嫌疑。
下一次评估将关注罗马尼亚是否改变了机构或程序框架,以及新措施是否产生结果。委员会还将分析腐败案件的进展,包括当局获得最终裁决的能力,以便在刑事责任时效到期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