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提供无牌照服务的体育博彩运营商可能被要求退还从玩家那里收取的赌注,欧盟法院的总检察长在Tipico案中表示。如果运营商由于程序缺陷无法获得牌照,并且国家当局明确告知其牌照义务在引入与欧盟法律兼容的系统之前不会被执行,则可能会出现例外。
一位在无牌照的国家市场上提供服务的体育博彩运营商原则上可能被要求退还从玩家那里收取的赌注,欧盟法院的总检察长在Tipico案中表示。意见中还指出了一个例外:如果运营商由于授权程序的缺陷无法获得牌照,并且国家当局向其提供了明确、无条件和一致的保证,表明牌照义务不会被执行,则民事后果可能不再成比例。
简而言之
总检察长认为,无牌照的博彩运营商可能被要求退还玩家的损失赌注。
此案涉及Tipico,一家在马耳他持牌的运营商,但在相关期间并未持有德国牌照。
根据德国法律,未经授权提供体育博彩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和赌注的退还。
在欧盟内提供服务的自由原则并不排除在博彩领域获得国家牌照的义务。
如果当局提供了明确的保证,表明在纠正牌照程序之前,义务不会被执行,则会出现例外。
此案的基础是德国消费者对马耳他运营商Tipico提起的诉讼,要求追回2013年至2020年10月9日期间在该公司德国网站上下注并损失的赌注。在此期间,Tipico持有马耳他牌照,但未持有德国法律要求的在德国提供体育博彩所需的牌照。
根据当时适用的德国法律,未经授权提供体育博彩使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无效,并构成非法行为,这可能导致受影响消费者的退款或赔偿权利。从这个角度来看,消费者对Tipico的索赔原则上是合理的。
然而,运营商辩称,由于牌照程序的缺陷,无法获得德国牌照。在这种情况下,德国联邦法院要求欧盟法院澄清,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民事法庭是否有义务根据欧盟法律的至高无上的原则和提供服务的自由,暂停适用整个德国牌照制度,并因此驳回消费者提出的请求。
总检察长尼古拉斯·埃米利乌提出了一个细致的解决方案。他指出,当一个成员国要求在其领土上提供某些服务的牌照时,这一要求本身与欧盟法律保障的提供服务的自由是兼容的,国家当局,包括法院,有权对提供无牌照服务的运营商施加这一义务。法院可以特别地根据适用的民法规定采取相应的后果。
这一结论在运营商声称由于程序缺陷无法获得牌照的情况下仍然有效。根据意见,基于提供服务的自由所产生的权利保护通过在法院对牌照程序或其缺失提出异议的可能性得到了充分保障。换句话说,运营商不能仅仅以“自我修复”的方式提供无牌照服务,因为这种行为会给消费者带来严重风险。
总检察长强调,提供服务的自由并不妨碍德国当局要求在德国提供体育博彩的德国牌照,并且一般来说,不妨碍对未持有该牌照的运营商施加民事后果,例如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无效。这些后果原则上与牌照制度所追求的消费者保护目标成比例。特别是,博彩合同的无效可能涉及退还从玩家那里收取的赌注的义务,从而有助于阻止博彩运营商规避授权制度。
然而,意见也提出了一个重要的例外。当民事后果不成比例时,尤其是当国家当局的授权来源向运营商提供了明确、无条件和一致的保证,表明牌照义务不会被执行,并且因此可以在遵守某些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向消费者提供无牌照服务时,不应施加民事后果。
在这种情况下,总检察长认为,运营商不应被指责违反争议的牌照制度。在这种情况下,德国法院应利用德国私法中可用的机制,免除Tipico的民事后果。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遭受了损害,责任可能仅归于提供相关保证的公共当局。具体确定这些情况的责任在于国家法院,在本案中是德国联邦法院。
意见的另一个重要元素是如何解释先前的博彩法庭判例。总检察长提出了一个细致的解读,并提醒各成员国并不被迫允许在其他成员国注册的运营商在其领土上提供博彩服务。他们有权对这些活动施加牌照制度,并且不被迫自动承认其他成员国颁发的牌照。提供服务的权利并不自动赋予在一个成员国注册并持牌的运营商在另一个成员国提供服务的直接权利。这样的权利源于必须在东道国获得的牌照。
同时,意见提醒各国可以对牌照的授予施加条件,前提是这些条件是成比例和非歧视性的,并且甚至可以限制可用牌照的数量。在德国,先前的方案仅提供20个牌照,因缺乏透明度和未能遵守运营商的透明和非歧视程序的权利而在法庭上受到批评。然而,根据总检察长的说法,这些程序问题并不意味着整个国家制度在消费者与运营商之间的民事争议中应被视为不可适用。
从程序上讲,总检察长的意见对法院并不具有约束力。法院法官将继续进行审议,裁决将在稍后作出。然而,意见为如何在欧盟法律中平衡消费者保护、提供服务的自由和成员国在博彩领域的监管自主权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博彩行业在欧盟法律中受到特别对待,各成员国在监管方面保留了广泛的自由,包括通过严格的牌照制度。通常引用的理由是保护消费者和限制与成瘾和财务损失相关的风险。在这种逻辑下,牌照制度旨在将博彩需求引导到国家当局授权和监管的合法提供者。
Tipico案的重要性在于它不仅涉及对未持牌运营商施加的民事后果的有效性,还涉及这些后果与国家授权程序可能存在的缺陷之间的关系。意见的核心信息是,提供服务的自由并不自动保护那些提供无牌照服务的运营商,但在国家当局明确创造了牌照义务不会被执行的合理期待时,比例原则可能会施加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