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尼亚宪法法院决定,仅仅因为一个经济运营者正在接受刑事调查,就将其排除在公共采购程序之外是违宪的。
法官们确定,这一措施违反了无罪推定原则和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2016年第100号法第81条第4款被宣布为违宪,因为它允许在没有最终法院裁决的情况下,自动排除一家公司参与合同授予程序。法院强调,单纯的怀疑不能被视为有罪,因此在司法裁决之前就惩罚经济运营者。此外,还突显了在类似情况下对公司的不平等待遇。法院重申,在没有对情况进行个别评估的情况下排除公司是过度的,并且违反了欧洲规范,这些规范仅在有明确定罪的情况下才允许排除。该决定重申了2018年类似裁决,强调国家不能在没有明确定罪的情况下将公司排除在公共程序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