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在伦敦的一所公立学校,教授在这里工作了近三年。一切始于一群穆斯林学生在男厕的水槽里洗脚,教授告诉他们这种行为是不被允许的,并且学校不是宗教性质的。他强调英国是一个基督教国家,这导致三名学生提出投诉,感到受伤。教授被暂停职务,随后因严重违规被解雇,并被提议禁止与未成年人工作。警方的调查未提出指控,但儿童保护委员会得出结论,提出投诉的学生遭受了情感创伤。教授在言论自由联盟的支持下,对这一决定提出上诉,并起诉地方当局,声称自己被不公正解雇。扬勋爵批评了此案,强调教授因表达与英格兰官方宗教相关的观点而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