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议院于周三以238票“赞成”、3票“反对”和15票弃权通过了一项法案,允许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在道路管理者规定的条件下使用供公共客运的车道。众议院为最终决策机构。
该法案修改了道路交通法规,并引入旨在缓解交通拥堵的措施。摩托车驾驶员和轻便摩托车驾驶员在确保操作安全的情况下,可以从等候红绿灯或铁路平交道口的车辆队列之间或旁边前行。
只有在有足够侧向空间、不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操作,且速度不超过每小时20公里的情况下,自行车、无边斗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才可超越车辆队列。
该规范性法案还定义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安全空间”,即在设有信号灯的交叉路口以及配备栏杆或半栏杆的铁路道口,停车标线前方三米长的区域。
地方当局必须在至少设有六个汽车停车位的公共停车场内,为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设置停车位,并在道路警察批准后设置安全空间、自行车道和公共交通车道。
该法案此前已获参议院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