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ar·哈伊萨姆获假释出狱后,将由移民总督察局的警察接管。该假释决定于2026年9月11日星期五由伊尔福夫县法院作出。这名叙利亚人没有罗马尼亚国籍,也未在罗马尼亚取得合法居留权。
据移民总督察局称,警方将依据关于外国人制度的第194/2002号紧急政府条例,核查哈伊萨姆的法律状况。根据当局的调查结果及法律规定的条件,将采取相应措施。
伊尔福夫县法院批准了假释申请,并下令立即释放他,前提是他未因其他案件被拘留或逮捕。哈伊萨姆正在服刑,刑期为24年4个月,所涉案件为“曼哈顿”案,涉及经济犯罪。
Omar·哈伊萨姆还因在伊拉克绑架罗马尼亚记者、“沃尔沃卡车”案、“尼奥霍伊森林”案以及非法越境而被判刑。2006年,他以患有晚期癌症为由获假释,但随后逃离罗马尼亚。2013年,他被带回罗马尼亚。